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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路先锋④】长宁区公共建筑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构建实践
发布时间:2024-09-12 08:40浏览次数:

  多年来,上海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各区政府根据区域资源禀赋,在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了很多先行先试的经验。为此,我们特推出“碳路先锋”系列,重点推广各区在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智能建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亮点特色,进而启发各区行业管理部门在推进难点、堵点工作方面找到破题之策。

  长宁区作为上海的中心城区之一,自2013年至今,围绕公共建筑运维的节能降碳管理开启了一系列的创新实践,在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长宁区公共建筑的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有效支撑了长宁区实现节能降碳目标。那么,长宁区具体有哪些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可供参考分享呢?一起来看~

  长宁区建筑节能管理机制从政策激励、责任评价和市场推动三个角度构建,三者之间互相合作,形成合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在实践过程中,根据遇到的实际问题,具体做法递进迭代,从政府强制要求到激发业主自主性、对象由普适性建筑到对自身有高要求的建筑,进行分类施策,以最小成本、最大限度激发各类建筑的主动性。自2012年开始,长宁区围绕综合节能改造、超低能耗改造、建筑能效提升、高效机房建设、绿建管理优化的工作目标,先后出台配套奖励政策,政策迭代优化,绿建管理示范,实践了能效保证合同等市场方式,推出了建筑碳中和倡议(CN100)、协同资产管理等社会评价认可。

  长宁区于2013年首次颁布《长宁区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2021年再次修订。其间,通过政策评估,及时迭代优化,充分发挥了政策的作用。

  对于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长宁区并未单一依靠政府奖励政策激励,而是秉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厘清政府与市场分工,激发建筑业主节能降碳的主体责任。2018年开始,实施了既有公共建筑能效对标排名公示制度(以下简称“能效对标”);2020年开始,将碳效对标纳入能效对标工作,并于2021年配套能效对标的奖励政策,明确建筑业主节能降碳的主体责任,激发业主节能降碳的主动意愿和行动,引导公共建筑以市场化的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和做好日常节能降碳管理。

  能效对标,即通过对参与对标的既有公共建筑按照上海市合理用能指南的能效标准进行对标,将建筑运行能耗水平与同类型建筑进行比较或排名,并将比较的结果告知建筑业主,对标结果排名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通过对标公示能够提高建筑业主对建筑用能状况的准确认识,并通过排名,激发业主自主改造的意愿。

  自2017年开始,连续4年实施能效对标排名公示以来,建筑能效达到合理用能指南先进值的建筑逐步增加,合理值和不合理值建筑逐步减少。从近三年对标分析的建筑来看,2018年至2020年的建筑总能耗持续下降,2020年比2018年建筑总能耗降低了6.7%。

  长宁区于2018年开始探索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实现节能。结合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了外环400米林带文体综合项目,建筑面积41560平方米。项目通过采用能效性能保障合同的商业模式,即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以国际ASHRAE冷水机房效率0.85kW/t标准作为合同中30%尾款的支付条件,以市场化的方式,即通过机房实际运维效率与合同支付额度挂钩,以实现运行能效保证,有效解决了设计、建造、运行各环节脱节的痛点。2021年项目完工一年后,经第三方检测,空调机房实测运行能效实现了合同约定的运行能效目标。该案例的成功实施证明了新建建筑能效提升的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和技术路径。该建设模式在上海市得到推广应用。

  优化绿建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将按绿建设计标准建设的新建建筑在运行阶段实现高能效运行,即将绿色建筑和高能效运行进行定量管理。为实现这一管理目标,长宁区和某新建建筑业主共同进行了探索实践。某新建办公建筑,2017年开工建设,2020年底竣工。项目最初按照绿建二星级进行设计,建设后期由于内部管理问题,实际建设标准已低于绿建二星级设计标准。经与项目业主讨论,采用聘用服务于建筑业主的第三方绿色建筑咨询模式,以绿建达标和实际运行能效达标为咨询服务目标,以预计补贴金额覆盖相关咨询费用,通过后续专项管理提升绿建水平和运行能效。最终,该项目从建设后期的绿建不达标提升至实现绿建二星级运行标识,实际运行能效达到上海市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的先进值。

  在社会责任评价机制中,BOMA是拥有100多年历史的国际建筑业主联合组织,在17个国家、全球超16亿平方米商业地产提炼出一整套运营管理最佳实践的国际规程与实用工具,全球80%的地区和城市都在采用。其在上海地区获得认证的均是标志性高档办公建筑,例如上海中心、白玉兰大厦、金虹桥等。长宁区节能减排的理念和做法与BOMA认证体系中建筑能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一致,因此长宁区与BOMA中国开展了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建筑能源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做法,各取所需,寻求共赢。

  自2020年国家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社会对ESG等社会评价的接受度逐渐增加,尤其是港资、外资背景的公共建筑业主对碳中和的认证需求不断增多。为激发建筑业主主动做好建筑节能降碳的意愿,长宁区借鉴国际上运行碳中和评价的通行做法,将其体系进行本土化演变并落地,会同专业机构、咨询单位和头部建筑企业等,于2023年5月共同推出了CN100公共建筑碳中和倡议机制,提出建筑主体自愿加入倡议,优先实施二氧化碳减排策略,即:能效达优、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碳抵销方式中和其运行阶段不可避免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承诺期内实现碳中和;发起成立了由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头部企业、公共建筑业主、专业机构等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制定《长三角公共建筑碳中和评价标准》,规范评价工作。通过该评价机制,给出明确评价标准,以社会评价和认可来引导建筑业主主动提升建筑能效。

  长宁区公共建筑节能降碳管理机制以行政法规实现基本节能管理要求,激励政策刺激市场神经,通过社会评价激发建筑节能主动性;机制的构建始终注重迭代更新;强调结果为导向,强调实际运行能效而非仅是设备性能指标;精细梳理各类建筑特点,对有不同管理要求的建筑有的放矢、分类施策。

  一是注重迭代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管理机制并不能一蹴而就,而是随着管理要求、技术创新、理念进步的改变,逐步迭代和完善的。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政策是保持机制生命力的重要方法。

  二是强调结果导向。首先是补贴与实际运行能效挂钩,注重定量评价;补贴涉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高效机房、运行调适、超低能耗建筑、绿建运行标识。其次是实施能效保证合同,要求某特定指标,如冷水机房效率,需达到合同签订时承诺值,否则采取一定措施以保障项目达成节能目标。再次是示范绿建运行能效管理,通过绿色建筑实际能耗作为绿建补贴必要条件,实现建筑绿建和运行低碳的定量挂钩。

  三是精细分类施策。长宁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实现了分类施策。政府管理政策原则上是全口径的管理,但越是上层的政策,考虑兼容性,就会粗放,在实际操作上,往往不可能事无巨细,一般是抓主要矛盾,不同管理层级的建筑管理手段必然不能一样。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管理要求,可以对区域内建筑进行分类,对症下药。

  四是激发市场力量。政府管理部门除了行政法规外,进行政策设计时,还可以从市场的角度考虑政策设计,以激发市场本身的力量。一方面是与市场机制衔接。针对有社会责任担当意识的公共建筑,长宁区配套CN100与BOMA评价机制,以社会评价或认可来引导建筑业主主动提升建筑能效。另一方面是激发咨询机构动能。对于广大节能咨询机构,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咨询服务企业或机构参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并予以奖励。

  该项目于2023年完成了第一阶段节能改造,落地实施了制冷机房智能群控改造、空调系统优化调适、空调箱及冷却塔风机变频改造、屋顶新增光伏系统、照明灯具LED改造、油烟风机联动控制改造等一系列节能降碳措施。经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评估,该项目年节能量为1094.1吨标准煤,建筑综合节能率为10.99%。

  该项目为机关办公建筑,于1987年建成并启用。项目主要方案包括围护结构性能优化、空调系统节能优化、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增设能源管理系统和更换高效照明系统五个板块,共计11项节能措施。以2023年实际运行能耗数据与2024年全年光伏预计发电数据进行估算,扣除光伏发电量后,建筑综合能耗将降低至10.82kgce/(㎡.a),为指南先进值的67.6%,且相比于改造前基准能耗,建筑综合节能率可达61.3%。

  目前“双碳”管理工作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有明显提升,面对“双碳”目标的高标准、严要求,除了现行的行政法规,还应建立“政策激励+责任评价+市场推动”组合的机制,以激发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最大合力。

  长宁区的实践说明保持政策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对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性。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是形成有效机制的重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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