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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节能现状
发布时间:2024-09-09 01:52浏览次数:

  目前,建筑用能已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5%,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比例将逐步增加到40%左右。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产值能耗要下降20%,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测算结果,全社会需实现节约5.6亿吨标准煤的目标,其中建筑节能实现1.1亿吨标准煤,占总节约量的20%.显而易见,建筑节能成为全社会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工作的不断深入,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还将日益凸显。毫无疑问,建筑节能当前已上升为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领域,建筑节能任务的完成与否直接关系着国家节能减排总体任务目标的实现与否。因此,从“十五”以来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后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总理多次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下大力气抓好建筑节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把建筑节能作为十大节能重点工程之一。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了明确的部署和安排。党的报告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出要“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将建筑节能单列一节专门纳入,并对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强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运行管理和改造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前一阶段经过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正待最后审批,不久就可颁布实施。建设部目前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紧落实上述工作任务和要求。

  建筑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一)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情况有较大进步一是新建建筑已基本上实现按节能设计标准设计,节能建筑的比例不断提高。截至2006年年底,各地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95.7%,与2005年相比,提高了38个百分点。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53.8%,比2005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全国共建成节能建筑面积10.6亿平方米,占全国城镇既有建筑面积比例的7%,其中北方寒冷地区比例为11.3%,夏热冬冷地区为3.8%,夏热冬暖地区为2.4%.节能建筑占城镇建筑总量的比重逐步增加。

  二是部分省市已提前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北京、天津、山东、河南、沈阳、大连等省市已率先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河北、甘肃、上海、重庆等省市也准备全面实施节能65%的设计标准。

  (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势头逐步显现,应用面积不断扩大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对本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利用条件进行了调查研究,部分省市还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十一五”规划目标,出台了推广应用的标准规范,研发和集成了技术产品,制定了经济激励政策,并结合建设部、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工作,组织了本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推广。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为2.3亿平方米,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建筑面积达2650万平方米。

  (三)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北方地区基本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的省份已占北方采暖地区的60%,其他省份均制定了2007年全面实施改革的计划。地级以上城市有65%完成了热费改革。

  二是各地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的采暖保障问题,普遍实施了冬季采暖保障措施,并逐步制度化,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是各地紧紧围绕建筑节能主体,开展了供热计量试点示范,在提高供热效率、节能降耗、创新管理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兰州市进行了热计量试点,技术经济合理,示范性较强。

  (四)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制定了建筑节能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全国有28个省市制定了“十一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的目标和思路,制定了工作措施,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明确了方向和重点。

  二是大部分省市均出台了地方法规规章,全国有20个省市区出台了地方法规,28个省市区出台了政府令,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制度、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三是建筑节能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部分地区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建设、发改(经贸)、财政、环保、科技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在研究解决体制机制、财政投入、税费优惠等方面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新建节能建筑设计文件质量总体水平较好2006年建设部节能专项大检查共随机抽查了610个工程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共计1399万平方米,评价结果为“好”、“中”、“差”的工程项目比例分别是45%、44%、11%,评价为中等以上的项目占89%,表明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设计文件整体水平较好。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年度目标没有完成建设部确定的建筑节能目标要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十一五”期间要实现节约300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年度目标为600万吨标准煤,但从2006年检查情况来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仍停留在试点示范阶段,尚未全面启动,既定的节能目标没有完成。

  通过检查了解,陕西、辽宁、四川、湖北、福建、青岛、沈阳、成都、武汉、深圳等省市建筑节能工作进展较好,建筑节能市场监管成果较好,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成效明显。甘肃、黑龙江、江西、广东、贵州、兰州、郑州、宁波、南昌、海口等省市也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在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监管力度、管理体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

  主要经验和体会(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建筑节能工作机制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基本都成立了以部门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建设主管部门各相关处室间协作配合。部分省市还成立了分管副省长、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发改、财政、税务、环境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建筑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了建设主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形成了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国有15个省市将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和建筑节能工作统一交由建设部门负责管理,以墙改为抓手推行建筑节能,落实了人员编制和机构,充分发挥墙改基金的调控作用,墙改与建筑节能工作共同推进,效果明显。依托建筑科学研究机构、科技发展中心、勘察设计协会、土木协会、大专院校等行业学(协)会、科研院校的作用,开展了一系列有成效的工作。

  (二)必须注重建筑节能法规及配套政策体系建设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许多地方和部门更加意识到通过法规及配套政策体系建设明确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建立各项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及处罚措施,促使建筑节能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性,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各地在制定建筑节能“十一五”专项规划的基础上,一些省市出台了建筑节能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建筑节能管理条例》。

  (三)必须加强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节能监管各地普遍重视将建筑节能从立项、规划、设计、图审、监理、质监、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一些地方对建筑节能全过程实行闭合跟踪管理,注重对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的全过程控制。同时,各地基本都组织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安徽、湖北等省通过采取对违规工程进行停工整顿,加大了执法力度,各地共发放执法告知书300多份,在社会上掀起了“节能风暴”。

  (四)必须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制定和技术规程的研究开发推广工作各地都注意建立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编制与建筑节能地方标准相配套的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与建筑节能地方标准相配套的节点构造等标准图集,建筑节能材料、设备、产品的工程应用标准图集等,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技术依据和操作指南。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结合国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的贯彻实施,开展了大量工作。如贵州省作为能源和铝工业、磷化工业大省,每年排放工业废弃物上千万吨,建设部门组织了磷石膏砌块、各种粉煤灰轻质砌块、页岩空心砌块、陶粒混凝土空心砌块、秸秆空心墙板等墙体材料的开发生产,既满足了市场需求,也有利于节能利废。

  (五)必须结合本地实际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创新工作渠道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结合建设部、财政部共同推进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北京、辽宁、四川、陕西、山东、湖北、深圳、成都等地充分调研本地资源,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明确了目标和工作思路,出台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政策措施。部分省市还争取到财政专门拨款,用于支持建筑用可再生能源研发、集成和应用,对推动工作非常有效。目前,财政部与建设部确定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第二批项目也已在网上公示,不久即可颁布实施。这次的项目分布在全国19个省市,规模扩大,示范的效应也会相应增大。

  (六)必须注重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和加强建筑节能能力建设在公共宣传方面,各地注重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组织专题节目、知识竞赛、公益广告、设置专栏以及宣贯会、推介会、现场展示、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建筑节能公共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和推进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管理措施、科普知识等内容,提高了全社会的节能意识,促进形成和提高了节能建筑的市场需求量。如重庆市组织了大型的建筑节能知识竞赛,对最终获胜者给予一套节能住宅的奖励,宣传效果非常明显。与此同时,各地加强了建筑节能的组织培训工作,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多轮建筑节能培训,培养了一大批熟悉建筑节能政策、技术标准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能力保障。。

中国建筑节能现状(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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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份,这一趋势还在持续。中指数据显示,8月份(7月29日至9月1日),11个重点城市二手住宅周均成交套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2.3%。当月,重点100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同比和环比均有所下降。

  据统计,2024年1月份至7月份,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41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8.6%,降幅比1月份至6月份收窄0.4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销售额53330亿元,下降24.3%,降幅收窄0.7个百分点。

  2024年上半年,作为三大工程之一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024年,全国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70.4万套(间)。截至6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12.8万套(间),占年度计划的66.2%,完成投资1183亿元。

  资料显示,在2024年上半年,各线城市二手房挂牌均价同环比均出现下跌,其中三四线城市跌幅最大,环比下跌7.7%,同比下跌11.3%,并且其均价已跌至1万元/平方米以下水平;二线城市挂牌均价跌幅其次,环比下跌5.9%,同比下跌9.8%;一线城市跌幅相对会略小,环比下跌2.9%,同比下跌4.2%。

  1-5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0632亿元,同比下降10.10%,其中,住宅投资30824亿元,下降10.6%。;1—5月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3664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0.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3.6%。新建商品房销售额35665亿元,下降27.9%,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30.5%。

  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连发3条住房贷款方面重磅政策,提出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202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出现较为明显的政策调整,且二手房市场呈现出一种全面的复苏态势。据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1到11月,我国二手房交易量就占全部房屋交易量比重达到了37.1%,创造历史新高。进入2024年,国内二手房价格出现下跌,交易量大增。

  2023年中国新房市场交易规模下滑,而二手房市场热度持续攀升,居民对于二手房的购买需求仍在增加。官方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9.5亿平方米,同比下降8.2%,销售金额约10.3万亿元,同比下降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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