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西北东建筑物主要开窗面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宜使居室朝向南偏东15度至南偏西15度范围,不宜超出南偏东45度至南偏西30度范围居住建筑不宜设置为凸窗,特别是几面玻璃的凸窗应使室外新鲜空气首先进入居室,然后经厨房、卫生间排出。
明年元旦起,渝中、大渡口等在内的主城核心区的新建建筑,节能率将由目前的50%提高到65%,未达到该标准的新建建筑,将不准交付使用。昨日,市人大、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标准进行了规定。
据调查,我市市级机关办公楼能耗密度为每平方米年132千瓦/时,年人均耗电量2598千瓦时,是城镇居民的10.6倍,农民的36倍。为此,相关部门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节能改造的重点。
虽然目前我市已实施了50%的节能标准,但很多市民仍不清楚。部分市民认为,“我买房的时候没给我说,我在建筑上也没有看到相关的标识。”对此,市建委总工程师吴波称,建委正在设计相关的标识,“凡是节能达标的建筑,我们都将在每幢楼的显著位置明确标识节能的指标。”同时,开发商卖房时,须向买家明示房屋能效水平、节能措施等信息,并写入销售合同。
据介绍,为保证节能率,在房屋验收时,相关部门将以幢为标准进行验收。如果在验收中发现住宅节能达不到65%,要返工进行处理,直至达标才能通过验收。根据相关规定,建筑节能具有“一票否决权”,建筑节能部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最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否则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如果有开发商或建筑企业出具虚假建筑节能报告,蒙蔽公众,将受到严厉制裁。条例指出,有不执行国家或本市节能标准、弄虚作假的,市级建筑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建筑企业在设计阶段没有节能技术措施,主管部门将责令整改;逾期没有改正,将受到三万元以下罚款。
由于节能建筑要采用中空玻璃等节能材料,其造价比普通建筑要高一些,这样一来,会不会导致房价上涨?“实施建筑节能目前每平方米增加造价100~150元,不会导致房价上涨。”副市长余远牧表示,如果房产商想借此机会抬价,政府将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进行调控。
虽然节能建筑造价略高于普通建筑,但在建筑的使用过程中,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电费节约,在3~7年内收回前期投入。同时市建委表示,进行节能验收时不会收取费用。
据悉,“水空调”是指在不同的季节,利用水作为热源和冷源调节气温。简单的说,即在冬季,把水体中的热量“取”出来,提高温度后,供给室内采暖;夏季,把室内的热量取出来,释放到水体中去。
我市地域内水资源总量年均超过5000亿立方米,由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经我市的入境入水形成的地表水约4600亿立方米,长江及嘉陵江河段夏季水温在19~26℃,冬季在9~16℃之间,非常适宜“水空调”运行。
“若水源热泵技术取长江水量的1%,可至少为我市8976万平方米住宅建筑和1577万平方米公共建筑提供采暖和制冷。”市建委称。
目前,我市城镇既有建筑约3.38亿平方米,其中95%以上属高能源建筑。“去年,我市城镇居民和公共建筑空调用电量就达到了66亿度,占了全市总用量电的26%。”副市长余远牧称,如果全部按50%的标准进行改造,每年可节约用电数十亿度。
虽然目前我市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为50%,但为了更好地节能降耗,从明年1月1日起,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将提高到65%。吴波介绍,仅此一项,在十一五期间(2006年~2010年),可节约625万吨标准煤,而这些标准煤可发出约173亿度电。若以一户居民年用电2000度计算,173亿度电可供我市3/4的人口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