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吴森通讯员刘寿江)记者日前从天津市首批建筑节能标准宣传贯彻讲座上获悉,今后,市建委将把建筑节能法规政策和规范标准、建筑节能执行情况作为企业的资质年检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从事建筑节能施工的队伍实行专项资质管理,没取得专项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揽建筑节能工程。
同时,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施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建筑节能专业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近期,市建委将就建筑节能系列标准的实施规范标准,对质量监督部门、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企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建筑施工企业的砌筑、抹灰、水暖电等工种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