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7月27日消息(记者褚夫晴)为适应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住宅建设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的需求,《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已由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修订完成,即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将原标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并提高了住宅室内净高要求。层高调整更加有利于住宅通风、采光和日照,有利于住宅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地板采暖等技术的应用,将大幅提高住宅宜居水平。
对比原标准,普通套型最小使用面积由32平方米提高到36平方米,最小套型使用面积由23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同时增大了卧室、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进一步适应住宅全生命周期的多样化、个性化使用需求。
将原标准中“6层及以上或入口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超过15m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调整为“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电梯”,进一步适应社会对无障碍设施的多元化和高标准需求。将原标准中“12层级以上的住宅应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调整为“设置电梯的住宅单元至少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除独立式住宅和低层联排住宅外,住宅均应设置电梯,且至少有一部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进一步提高医疗救护效率和保障水平。
加大了住宅公用外门、户门、厨房门、卫生间门、阳台门的门洞尺寸,既满足防火安全疏散要求,又保障轮椅通行需要,营造适老化无障碍空间。
为满足居民对“数字家庭”的需求,新版标准增设“智能化”章节,整合现行规范中信息设施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相关内容,新增智能家居系统要求,丰富住宅智能化设置内容,提高了智能化水平。
住宅室外环境作为室内环境的延伸,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起居。新版标准新增“室外环境”一章,规定了建筑布局、道路组织、绿化场地设置、配套设施建设等内容,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邮件和快件送达设施的设置要求,为居民提供更为便利通达的居住环境。
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已由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修订完成,即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