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白玉县城镇供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供暖设备、配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1.1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白玉县城镇供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作为招标人,拟对工程所需供暖设备、配件材料进行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1.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2005]第27号令);2.4工程内容及规模:项且总供暖建筑面积34263平方米,供暖片区2个,其中一完小16180平方米,二完小18083平方米。采用低温空气源热泵系统,配置超低温空气源热泵20台,立式单级泵18台,全程水处理器8台,定压、补水、软化一体化设备2套,配套机房2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置室内末端设施设备。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白玉县城镇供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施工所需的供暖设备、配件材料等,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被否决。(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销售资质及供应业绩,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2)生产能力或供货要求:生产单位要求:生产单位具有与投标物资类似的供货业绩;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应附近三年同类型供货业绩两份,提供生产单位授权书。(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附产品质量合格证,材质书、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并满足实际施工安全要求。(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份供暖设备、材料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5)财务能力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提供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提供种工程分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3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