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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0 16:59浏览次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已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为提升交流效率,本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9月4日(星期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5元(含税),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为基数测算,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3,019,349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708,415.36元(含税),占本集团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35%。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8,836,264.85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比重为6.57%。项目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2023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国内新能源车市场需求增速放缓,锂电池生产厂商放缓其产能扩张节奏,导致锂电装备市场需求不及预期。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性考虑,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和市场动态综合考虑,放缓了设备等的投资进度。为保证“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3,182,707.79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比重为11.90%。项目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受产业周期和宏观经济波动影响,2023年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放缓,行业景气度处于历史底部,以及下游客户产品发布推迟等因素影响,公司结合行业以及下游客户实时发展状态,前期在项目的推进方面更加审慎,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238,912.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占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比重为3.24%。项目进度较为缓慢,主要是由于: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及研发效果,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待现有产品在订单持续性以及盈利确定性等方面得到充分的市场验证之前,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对研发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

  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及“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我国政策逐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速发展将有助于动力电池行业产能持续扩张。受益于下游产业扩张、设备自动化率和国产化率提升等利好因素,我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此外,未来几年以欧洲、美国和东南亚等为代表的海外锂电项目将迎来建设高潮,从而带动海外锂电设备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EVTank预计海外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在2030年将达1,266.5亿。

  在充换电站方面,2024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提出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站建设等的发展。

  因此,为了把握行业机遇,公司有必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提升在新能源领域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能力。长远来看,公司“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仍具有继续投入的必要性。

  在锂电自动化设备方面,公司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坚持围绕重点客户推出重点机型,与行业龙头实行错位竞争。目前,公司推出的高速热复合切叠一体机采用两把飞切刀,可以有效提高设备效率,同时设备采用四边(辊封)封边形式,大大提高安全性,在效率和良率上达到了新高度,并持续稳步提升,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最新推出的隧道腔注液机,改变传统常压&等压循环注液模式,与传统注液机相比,在产能上提升40%;且安全性能更强,没有循环正负压造成电池的外壳变形,减少电池鼓包风险,更加有利于电解液的快速吸收。目前设备已经实现批量生产,现场运行稳定,良率高,故障率低。此外,公司在三工位切叠一体机研发上有较大突破,与传统的台面中转方式相比,公司设备采用高空中转方式,且减少极片过辊数量,使得公司设备可比同行三工位切叠一体机减少10-20%的体积,降低设备占地面积,提高客户厂房使用率。公司的隧道腔注液机、高速热复合切叠一体机、三工位切叠一体机等产品已经取得宁德时代、蜂巢能源、巨源等头部客户订单。

  在充换电站产品方面,目前公司智能充换电站相关产品涵盖乘用车充换电站、商用车充换电站,配套相应系统有智能站控系统、云平台系统等。底盘换电技术方面,公司先发优势明显,凭借着换电高效稳定、智能安全、高适配性等特点,与宁德时代、上汽集团、中石油、中石化、Deepway、北汽蓝谷、吉利汽车、广汽集团、东风汽车、厦门金龙等客户形成合作关系。2023年,公司获得了“中国换电技术创新奖”及“中国充换电行业十大质量卓越奖”两个重量级奖项,体现了行业对公司换电技术的高度认可。

  综上,长期来看,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项目实施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公司对“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与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该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于“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周期内,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继续积极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2021-2023年度,公司消费电子领域营业收入分别为324,502.99万元、354,821.83万元、369,719.93万元。在行业整体承压的情况下,公司消费电子领域收入呈现稳健的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秉持“横向拓宽、纵向延伸”的战略方向。具体而言,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致力于从手机整机组装与测试环节,纵向延伸至前端零部件、模组段的组装、检测、量测、测试等环节。进一步地,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致力于从手机、电脑向iPad、TWS蓝牙耳机、智能手表、AR/MR/VR设备等拓展延伸。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旨在提升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与新产品和新工艺相适应的产能,提高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因此,作为公司“横向拓宽、纵向延伸”发展战略能持续实施的重要环节,“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的实施具有必要性。

  近年来,消费电子下行周期主要系受众多突发因素影响较大。从中长期来看,行业低谷不可持续。例如,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波动后,展现出积极的复苏迹象。根据IDC数据显示,2024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6.5%至2.85亿部,已连续四个季度实现增长;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约7,158万台,同比增长8.9%,为今年预期的复苏积聚了动力。与此同时,人工智能(AI)技术正在推动智能手机的发展。据IDC预测,2024年全球新一代AI手机出货量将达1.7亿部,占智能手机整体出货量的15%。中国市场AI手机份额也将迅速增长,到2027年占比将超过50%。据IDC公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中国可穿戴设备市场出货量为3367万台,同比增长36.2%。人工智能AI、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等技术的逐渐推广,为可穿戴设备市场注入了新动力,可穿戴设备已从过去的单一功能开始转向多功能,在社交网络、医疗保健、导航、商务和新媒体等诸多领域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并通过这些应用为大众未来的生活带来新改善和新变革。IDC预计,2024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将达到5.597亿台,增长10.5%。预计到2028年底,出货量将增至6.457亿台,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6%。

  随着如AI手机、AIPC、VR/AR/MR设备等新兴前沿智能终端的出现及功能的不断完善,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及相关供应商未来有望走出周期性调整底部区域,进入新的上升周期。

  经过十几年发展,公司在工业自动化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其中,精密机械设计方面公司运用了先进设计制造技术理论与方法,拥有完善的建模及仿真技术,可以实现产品智能化的设计与制造;公司还掌握精密运动控制、驱动技术,拥有自主研发硬件平台,并掌握相关的核心算法;机器视觉方面,公司拥有相机、工业镜头、光源及2D\3D软件平台并自主研发了相关核心算法;工业机器人方面,公司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密机械、控制器及软件平台,并具有相关核心算法及定制开发能力。此外,公司积累了完善的测试方法及测试能力,有效的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博众精工与苹果等全球知名的消费电子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已成为苹果公司在FATP环节国内销售规模最大的自动化组装设备供应商之一。因此,“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具备建设的可行性。

  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公司对“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与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该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于“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仍处于建设周期内,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继续积极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随着我国自动化设备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受国际贸易等因素的影响,半导体设备国产化需求不断释放,其中,后道封装和测试设备是目前能够在中短期有效实现快速国产化替代的机种之一。

  基于对半导体设备产业发展前景的判断,以及自身在视觉检测方面的技术积累,公司优先选择在半导体检测设备领域积极布局,为后续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动能。对于公司而言,半导体业务是代表了未来中长期的重要布局方向。从公司未来五至十年的业绩持续快速增长的角度出发,在确保业务拓展稳健性的基础上,公司有必要在市场前景确定性较高,且与公司目前业务与技术储备关联度较高的半导体领域提前进行业务布局,丰富半导体领域的研发面与技术储备,在相对明确的赛道中延伸新的业务亮点。由于半导体设备行业市场规模大,技术门槛高,公司未来切入半导体领域,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分散下游应用领域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从而增强公司整体盈利和抗风险能力。

  目前,公司在半导体领域布局的产品有三款,分别为共晶机、固晶机及AOI检测设备。高精度共晶机方面,公司的共晶贴片机可以用于目前主流的400G、800G、1.6T光模块贴合场景。高速高精度固晶机方面,公司的固晶机产品主要用于芯片贴装、摄像头模组组装。AOI检测设备方面,新一代产品已研发完成。随着公司不断突破新产品所需关键技术,公司在半导体设备方面的研发投入亦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本着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公司对“新建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慎重研究与重新论证。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从长远来看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该项目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鉴于“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仍处于建设周期内,公司决定将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继续积极实施该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集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833,820.5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75,986,405.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3,019,3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08,415.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35%。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吕军辉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编制并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4年上半年,公司严格落实行动方案,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将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情况公告如下:

  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变化,公司始终秉承“成为装备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级企业”的愿景,坚持“追求卓越、和谐共赢”的经营理念。2024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在管理层的领导下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对外加紧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对内促进经营质量提升,优化产品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推动标准化流程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353.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83.38万元,同比增长6.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36.88万元,同比增长11.27%。

  2024年,公司重点在海外拓展锂电专机设备、换电站设备、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等业务,加速推进导入一批稳定的头部客户。公司持续增加了对越南子公司的资金、人力和技术的投入,更好的为大客户提供配套服务。同时,公司的新能源业务在海外也取得不断突破,现已建成涵盖电池、汽车、换电站、智能家电等多行业的专业国际营销团队。随着锂电头部企业纷纷加大海外投产计划,公司紧跟大客户出海拓展的脚步,为其海外产线配套锂电专机设备。

  公司在工业自动化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在高精度贴装、高精度共晶焊接、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机器视觉、核心算法、测试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具有优势的核心技术体系。其中,精密机械设计方面公司运用了先进设计制造技术理论与方法,拥有完善的建模及仿真技术,可以实现产品智能化的设计与制造;公司还掌握精密运动控制、驱动技术,拥有自主研发硬件平台,并掌握相关的核心算法。机器视觉方面,公司拥有3D智能相机、超高分辨率相机、光源、镜头、伺服驱动、直线电机及相应软件系统并自主研发了相关核心算法;目前已形成5-15微米3D视觉检测设备、15亿像素超大分辨率工业相机、精度高达纳米级别的基于光谱共焦技术的核燃料棒3D检测设备、基于人工智能和视觉技术的检测设备、3um半导体共晶机以及7um环氧树脂高速固晶机等标机产品。工业机器人方面,公司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密机械、控制器及软件平台,并具有相关核心算法及定制开发能力。此外,公司积累了完善的测试方法及测试能力,有效地保证了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3,527.99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83%。在持续性研发资金投入的基础上,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获得授权专利3,418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307件,专利数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公司还参与制定了机器人领域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15项。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也在积极的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借助外部的人才优势推动公司综合技术水平迈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精益设计、人效比等方面进行降本。在精益设计方面,公司对专项设备进行结构性优化,从功能过剩、优化调试、简化结构等方面着手,通过对产品进行拆解分析,形成最终的降本方案,材料成本、机加成本、装配调试成本较之前均有显著降低;在人效比方面,公司以经营战略为导向,进行了组织调整,合并或撤销冗余部门,同时优化现有流程,归拢责任主体,减少流程环节,降低内耗,提高了人效比。

  公司持续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三会一层”治理机构,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作用。随着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更新完善,公司相应地对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公司证券部作为与独立董事对接的直接沟通部门,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组织筹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应有的便利,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键作用。

  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为了投资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年度报告内容,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均采用“一图读懂年报”、召开年报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充分向投资者解读年报关键指标和数据,使投资者更直观地理解和掌握年报信息,提高了年报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3年年度报告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通过图文展示方式向投资者解读年报,并通过文字方式在线与投资者就年度业绩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2024年上半年,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持续接待有调研需求的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不低于90场次,让投资者能够全面、清晰、直接地了解公司发展现状、经营状况等,加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力度,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开放性,为投资者打造高效透明的交流平台。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140,2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785,972.27元(含税)。占2023年度报告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4.80%。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3,019,3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708,415.36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35%。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整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状况、公司财务状况等,在保障公司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需求的基础上,持续加大股东回报力度,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4年8月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19,3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46,647,765股的比例为0.6760%,回购最高价格为24.9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7.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0,138,634.9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7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5名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264.278万股限制性股票。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人才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和培养各方面的人才,同时吸纳全球高端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公司也将以激励计划和工资薪酬为抓手和切入点,继续优化、细化绩效考核机制,优化绩效考核目标与内容,优化薪资制度,合理分配公司创造的利益,激发人才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注1]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22年11月23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注2]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2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36,300.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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